招标公告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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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分为南、北两段工程,北段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2号文》批准建设,南段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6116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国内银行贷款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是广州城区通往机场的第二条高速通道,属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它的建设对保障机场集疏运通道通行能力、完善广州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快空港经济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项目全路段位于广州城区内,路线由北向南依次途经花都、白云、黄埔、天河四区。项目起点位于机场高速北延线山前互通立交,项目终点位于环城高速奥体互通立交,路线全长46.646Km。项目大致以北二环高速公路为界,分为北段工程、南段工程,北段工程全长22.107km(含支线1.361km),南段工程全长24.539km。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结算阶段的工程财务和工程资料,包括前期业务资料、概预算、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投资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及税务,施工过程变更、征地拆迁等资料进行审计咨询(详细内容参照《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厅财字〔2013〕300号)》的相关规定)。
2.1.3 服务期
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期暂定为60个月(暂定2017年7月开始)。实际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服务,出具工程结算审计咨询报告止。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必须一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设施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解释下同)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IC卡号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前往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装订成册,另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使用)原件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7 年6月28日10: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40时至10: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登载,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信息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⑵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路1168号
邮 编:510288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020-36796802
招标代理: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
邮政编码:510610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20-83277480
传 真:020-83713041
网 址:www.nbsskin.com
附:1.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
2.评标办法 附件4
日 期:2017 年6月6日
附件3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附件3-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注:
1.近五年指2012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2.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的签订时间为准。
3.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接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3表要求填写,并按表中要求附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3-3 资格审查要求(人员最低要求)
注: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B-1表、B-2表的要求填写,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3-4 资格审查要求(办公、生活设施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B-3表的要求填写。
附件3-5 资格审查(财务最低要求)
备注:
1.近三年是指2014、2015、2016年三个年度。
2.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2表的要求填写,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3-6 资格审查要求(诉讼和履约最低要求)
注:1.申请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
附件4 评标办法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
招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和依法依规抽取的4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不得接受评标报酬。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职责为:
⑴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⑵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⑶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⑷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⑸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⑹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2.3协助工作组
协助工作组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工作开始前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协助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⑴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⑵根据招标文件,协助评委汇总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的合格性要求;
⑶协助评委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偏差;
⑷协助评委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报价修正。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协助工作小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⑴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⑵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⑶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⑴初步评审;
⑵资格审查;
⑶详细评审;
⑷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果有);
⑸综合评分;
⑹推荐中标候选人;
⑺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⑴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⑵投标文件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⑸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⑹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⑺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5款和2.6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⑻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总报价,且不超过招标人控制价;
⑼同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总报价;
⑽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⑾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第一个信封的初步评审,作为废标处理。
5.资格审查
⑴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3-1的规定;
⑵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3-2的规定;
⑶ 投标人的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3-3的规定;
⑷ 投标人的办公、生活设施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3-4的规定;
⑸ 投标人的财务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3-5的规定;
⑹ 投标人的诉讼和履约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3-6的规定。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报价文件分别评审打分。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报价文件的评审满分分值分别为30分、10分、60分,总分100分。
6.1技术评审
只有通过前述第4条初步评审和第5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注: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2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6.4 财务评审(60分)
6.4.1 算术性修正
⑴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⑵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⑶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细目合价累计数。
⑷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结果,无需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确认,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结果的,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总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总报价若超过招标人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4.2计算评标基准价
⑴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为投标书中的文字报价。
⑵确定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本招标项目投标下浮率范围为1%~3%(含界值)。在开标前,采用摇珠方式确定下浮率(下浮率按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共设21个球)。在下浮率范围内一次性随机摇取3个球(摇出的球不再放回摇珠机),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以百分比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即为本招标项目的下浮率,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为人民币760万元。
⑶确定有效评标价
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评标价:有效评标价≤招标人控制价的100%;大于招标人控制价的100%的评标价,否决其投标。
⑷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
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
6.4.4计算报价得分
当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报价得分;
F —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60
D1—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0 ;若D1
7.投标文件的澄清
⑴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⑵有关澄清、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⑶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得分、商务得分、报价得分之和。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投标总报价均相同时,由专家投票决定。
2.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10.定标原则
1.招标人应首选选择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如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换。
3.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若发生以上第2至4款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1.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1.2 开标记录情况;
11.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1.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1.5 投标人排序;
11.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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